
●杀人恶魔王强被抓获
辽宁连环杀人犯王强的双面人生:杀了人从来不跑
2005年3月23日上午9时,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“3号公案”、主犯王强在长达9年的时间里,连续残杀了45人。据有关证据表明,在这个数字背后还有一系列的悲剧,注定已成为悬案。
“杀完人,干完活下班了。回家该吃的吃,该睡的睡。”王强这样对自己的辩护律师李长仁说。
与这句话相对应的是一长串死亡数字。从已经被侦结的材料看,王强被提起诉讼的记录从1995年1月22日第一次杀人开始,到2003年7月14日在中固镇腰堡村落网结束。持续8年零6个月,杀害了45人、强奸10人。
开庭审理结束后,面对《三联生活周刊》记者,李长仁的震惊还没有完全平息。开庭前,他被沈阳中级人民法院指定为王强的辩护人。看到37本厚厚的案卷上沉重的死亡记录之后,他到看守所见到王强,试图解开这个杀人恶魔的内心秘密。在看守所,王强心不在焉地这样回答了他的疑问。
“我从骨子里厌恶他,但律师都有提供法律援助的义务。”李长仁说,王强杀人抢劫的数目其实非常有限,除1999年9月17日的入室抢劫抢到了两万元,其他的一般只有几百元甚至几十元代价,就杀掉一条甚至几条人命。用一般的杀人抢劫无法解释他的犯罪动机。
在实施犯罪时,王强都是采用突然袭击的方式在第一时间使男性失去抵抗能力,然后实施抢劫和对女性实施强奸,哪怕女性已经死亡或重伤。这与王强身高只有1.58米,身体瘦弱有关。
根据当地检察院提供的材料显示,沈阳青年公园、南湖公园、南北运河公园是王强作案的重点区域,仅1995~1996年初,王强就在青年公园集中作案3起,杀害4人伤1人,在南湖公园杀害1人重伤3人。1996年,王强被女友检举而被判劳教两年,因为警方内部信息交流的障碍,没有进行彻底比对,使1998年12月4日,提前半年结束劳动教养后的他当晚就在沈阳南运河重新杀人强奸。
李长仁说,杀人成瘾后,一般命案在身的人惶惶不可终日的情况,在王强身上根本不存在。根据他的口供,从杀人、抢劫、强奸到最后离开,整个过程只需20分钟左右,他一直从容不迫。王强自己的说法是,“我杀了人从来没有跑过”。与河南连环杀死65人的杨新海一样,他也对自己多年前的作案细节记忆犹新,被抓获以后,丝毫不差地带着警察找到作案的现场。
而沈阳警方对此没有表态,他们发布的消息仅限于在抓获王强并初步挖出底案后的通稿,其中还专门提到动用了专家画像和警方捕控。
在被抓获后,王强随意叙述他2000年7月在开原许台村杀人的过程。他说看见一家三口睡在炕上,用洋镐逐一敲碎了他们的脑袋,在没有找到钱之后,对已经死亡的女孩实施强奸,然后把洋镐扔在现场,就在开原等着看警察怎么破案。李长仁说,他叙述时用了充满调侃的语气:“结果几年也没有人找我。”
王强的最后暴露是因为同伙的检举。2003年,在辽宁省公安部门发起的坦检运动中,曾随同王强参与抢劫的人在监狱里检举王强有抢劫杀人经历。这年7月14日,正在开原腰堡村河边钓鱼的王强被沈阳警方抓获,在持续一年半的审讯过程中,王强逐渐交代了所犯下的大案。根据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张淑红签发的公诉材料显示,被认定的王强犯罪从1995年1月22日开始,共36起。王强自己供述的在1995年以前的抢劫、杀人案无法核实。
3月23日下午4时许,原定4天的庭审只用了9个小时,择日宣判。为保护被害人的隐私,沈阳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。作为有限能进入法庭的见证人之一,李长仁叙述了法庭上的一些细节:王强对指控书中的绝大多数内容都不表示异议,只对两起强奸表示异议。他就王强坦白交代的内容和该两起强奸案进行了辩护,但警方出具了DNA鉴定结果进行证实。
李长仁说,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对王强进行精神鉴定的结果表明,尽管发现他有心理变态倾向,但其在实施犯罪时,有行为能力,应该承担法律责任,不会影响死刑的最终结果。
恶魔凶手王强靠犯罪生存杀人从不记被害人长相
夺45命的凶手王强昨在沈阳受审时竟向被害人家属抡手铐
杀人、强奸、抢劫犯罪34起,其中杀死45人,强奸10人,抢得财物3万余元。昨日,轰动全国的沈阳串联54号案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。
不管对方哀求照下毒手
王强作案绝大多数都选择在公园内,目标也多选择情侣。他经常采取偷袭的手段,在受害人没有察觉的时候,先将男的刺死,然后再对女的实施抢劫或强奸。王强辩护律师、辽宁人民律师事务所的李长仁说:“王强在每次杀女人前都有一个特点,他会先和被害人聊天,但不论对方怎样哀求,他还是会照下毒手的。”
时间地点记得十分清楚
昨晚7时,刚刚走下法庭的李长仁说:“王强非常冷酷,杀人在他看来好像在工厂完成一件产品。”“如果不是亲见,你很难相信这个个子只有1.6米的瘦小男人就是连杀45人的杀人恶魔”。
王强不识字,但对自己做过的每起案件都记忆犹新,时间、地点说得十分清楚。据负责带其指认现场的民警讲,王强能毫无差错地指出每起案发现场的具体地址,即使10年前作的案也不会忘,但是他说自己从来不看更记不住被害人的长相。
庭上,王强对检察机关的指控供认不讳。
本来需要两天的庭审一天就结束了。法庭上3名被害人家属提出了几十万元的民事赔偿。但王强语气强硬且不屑地表示“没钱赔”。
就在王强被带下被告席时,一位被害人的家属愤怒地扑了上去:“你这个千刀万剐的恶魔……”家属一边哭喊,一边挥拳打向王强。令人意想不到的是,王强竟用戴着手铐的双手反击。
辩护律师也恨得咬牙切齿
为王强辩护的李律师说,我每次去看守所会见他都下很大的决心,害怕晚上回家会做噩梦。王强曾交代说,这些年来他就是靠犯罪生存的,以致现在好像有了“杀人癖”,隔几天不杀人,心里总好像有点什么事儿似的。
李律师表示,这个案子没有什么可辩护的了,事实部分他自己都认了,就是有几个自首的情节他提醒法庭给予考虑。“作为一名市民,我也是恨得咬牙切齿,但是作为律师,我为他辩护,体现了我国法律所赋予的人权”。
来源重案组档案